全体教职工、在校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的重要部署,贯彻《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11号)、《关于健全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桂党教办〔2025〕22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深化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6〕81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华体会网页“铸师魂 守初心”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现开展2026年上半年师德师风问题线索排查工作。
一、排查范围
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
二、排查内容
(一)参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见附件1)中师德禁行内容。
(二)教师师德负面清单: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发表、转发煽动、散布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言论,或者有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行。
3.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人民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4.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或者泄露因工作掌握的内幕信息、学生及他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
5.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者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6.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传播邪教,宣传封建迷信、歪理邪说,传播非法出版物、低级庸俗文化。
7.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存在未经学校批准的兼职兼薪行为。
8.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教育教学工作职责,或无故长期缺勤、旷工,未经学校允许脱离工作岗位等。
9.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项,侮辱、歧视、威胁、打击报复学生。
10.在教育教学及科研等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或者不按规定报告、不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
11.用简单粗暴态度对待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给学生身心造成严重伤害的。
12.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性侵、猥亵、性骚扰学生行为的。
13.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拼凑、篡改科学研究实验数据、结论或文献资料,伪造学历、资历、学术经历、不当署名、一稿多投、买卖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在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撰写论文过程中,因履职不到位,出现学术不端行为。
14.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垄断学术话语权,或者利用科研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
15.在招生、考试、推优、入团、入党、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项目申报、评优评奖、帮困助学等工作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
16.以他人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者其他费用。
17.利用教师职业和教师岗位谋取非法利益,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或者参加由学生、家长或其他利益相关人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者以营利为目的推销、代购未经学校审定的教材或教辅资料,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借开会、调研、培训等名义用公款旅游。
18.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者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19.在社会服务中采取虚构合作、伪造协议、资金空转等形式谋取私利。
20.其他违反师德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牵头,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协调排查工作,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将风险排查、隐患防控任务细化到岗位、落实到个人,构建权责明晰、全员参与、全程管控的工作格局,确保排查工作落地落细、有序推进。
(二)各二级单位综合采取个人自查、座谈调研、谈心谈话、问卷调查、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教师师德负面清单,全覆盖开展师德师风问题线索排查。若发现师德师风问题线索,须如实填报《华体会网页2026年上半年师德师风问题排查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若未发现问题请填写“无”后报送。
(三)各二级华体会网页应设立本华体会网页师德师风举报线索专用邮箱,并通过转发公告、座谈、调研等渠道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全校师生也可匿名填写《华体会网页师德师风问题线索排查问卷》(附件3),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wzxysdsf@163.com,或将纸质问卷投放至师德师风问题线索排查专用信箱,信箱设在明理楼南楼一楼。
(四)各二级单位和党委教师工作部为师德师风问题线索受理单位,二级单位收到有关师德师风问题的投诉举报或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应及时报告党委教师工作部。
(五)所有师德师风问题线索由党委教师工作部汇总后上报,并组织调查认定、处理。
四、监督举报渠道
(一)电话举报
电话:0774-5823939
受理时间:工作日办公时间
(二)邮箱举报
电子邮箱:wzxysdsf@163.com
(三)专用信箱
专用信箱设在明理楼南楼一楼
(四)对于实名举报或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匿名举报,学校予以受理。举报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与教师职业道德无关的。
2.无具体事实和证据材料的。
3.已进行过调查并有明确结论又重复举报的。
4.其他不应当受理的。
五、材料提交
请各二级单位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华体会网页2026年上半年师德师风问题排查表》(附件2)纸质版(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提交至明理楼M903办公室,电子版、扫描件(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wzxysdsf@163.com,压缩包命名格式统一为:XX华体会网页(部门)师德师风问题线索排查。
附件:1.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2.华体会网页2026年上半年师德师风问题排查表
3.华体会网页师德师风问题线索排查问卷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6月17日